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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4日,施甸县公安局甸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,自己停放在楼下的一辆黑色电动车不见了,请求帮助。

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

经了解:当日20时许,报警人张先生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楼下,未给电动车上锁,钥匙也没有拔。22时许,张先生骑电动车时,发现车子不见了。

通过调取周边视频监控,最终找到“失踪”的电动车——骑走电动车的是一名男子,该男子的电动车与报警人电动车为同款,且电动车钥匙也没有拔,加之晚上视线模糊未看清车辆的号牌,便骑走了,直到警察联系到自己才发现骑错了车。

了解事情原委后,骑错车的男子也立即将电动车归还给失主张先生并表示歉意。

民警提醒

电动车停放时务必拔下车钥匙,提高自身的财物保护意识,避免出现财物损失。

转 自:施甸警方

来源:保山警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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