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了

自2024年1月1日起


(资料图)

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

不得上道路行驶 好消息来了 你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可以淘汰置换 以旧换新,还能享受置换补贴 淘汰置换时间及范围 时间: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

范围: 所挂临时牌两轮车辆

▲此样式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(车牌)

置换补贴

1. 每辆电动车置换按照每个电池100元、每个电动车车架3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。 (示例:如一辆电动车含6个电池、1个车架,则一次性补贴6*100+300=900元)

2.在置换补贴期间,购买电动车每辆额外赠送3C头盔两顶。

置换方式

赣州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经销网点均可置换。

8月18日至23日,在赣州市体育馆,现场联合10余家知名品牌,提供新款电动自行车供市民选择,包括性能强劲、外观时尚、安全可靠等各种类型,给出相应的折扣优惠、补贴政策。

不知道电动车是否超标?

赶紧来对照一下

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

01

具有脚踏骑行能力;

02

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;

03

电驱动行驶时,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/h ;电助动行驶时,车速超过25km/h,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;

04

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 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

05

蓄电池标称 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

06

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 小于或等于400W

哪些两轮车可以上道路行驶 一起来看看

▼▼

第一类:非机动车(驾驶人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)

包括不需要登记上牌的 普通自行车

和需要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

▲电动自行车车牌。(驾驶人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)

第二类:机动车(驾驶人需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)

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

都需要登记上牌后 方可在道路上行驶

▲普通摩托车车牌。(驾驶人准驾车型为D证或E证)

▲轻便摩托车车牌。(驾驶人准驾车型为D证、E证或F证)

如果你家里

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请提前规划 主动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并及时给车辆上牌 同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

以免影响正常出行

来源:赣南日报综合 作者:记者罗敏 实习生张月 李泽桐

编辑:黄松林 实习生鄢罗炜 编校:张安然

值班主任:明心武 刘航

编审: 黎庆琮 王晓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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