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 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

司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

规范运作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

司”)《章程》《独立董事制度》的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判断立

场,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:

  通过了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的情况及其过往对公司年度审计和

内控审计情况,我们认为: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,具备多年

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,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。此次

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、合规,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
为公司 2023 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,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(此页无正文,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

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 周荣   李震东   肖继辉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○二三年八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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